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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平算命范例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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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08-07-05 09:04:18 浏览次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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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平算命范例二 食神取运,即以食神所成之局,分而配之。食神生财,财重食轻,则行财食,财食重则喜帮身。官煞之方,俱为不美。 食神生财之局。因身轻身重而不同。身重喜行财食,身轻则喜帮身。若食神透干,比劫运俱不忌,官煞运均忌。身重者如本篇梁丞相命: 丁 未 癸 卯 癸 亥 癸 丑 壬 申 戊 子 戊 申 《喜忌篇》:“庚申时逢戊日,名食神专旺之方,岁月犯甲丙卯寅,此乃遇而不遇”,正合此格。此为本篇谢阁老造,亦是身重食旺也。 至于身轻食旺者,如本篇沈路分造: 丁 亥 癸 卯 癸 卯 甲 寅 甲 午 丁 卯 癸 丑 丙 辰 食用煞印者,弃月令贸神而用煞印也。看法同偏官用印(参观偏官用印节),用印化煞,故最忌财破印党煞,官煞运有印化反吉。右身旺印旺,食伤泄亦佳,身弱则不宜伤也。如本篇常国公命: 辛 卯 辛 卯 癸 酉 己 未 食神带煞,谓原局无印绶也。此段须分三节看; (一)身弱,煞克身,食神泄气,倚轻倚重,均不为美,唯有印运最利,比劫亦利。 (二)身旺煞强,则食伤制煞,极为贵格。运喜食伤,唯忌财运。 (三)食伤制煞太过,即煞轻食重也,法须扶煞,故财运反吉。然不及印运之美,盖印可以去食之太过,化煞滋身,一得三用也。如本篇胡会元造: 戊 戌 壬 戌 丙 子 戊 戌 辛 酉 己 卯 乙 亥 食神太旺而带印,运最利财,食伤亦吉,印则最忌,官煞皆不吉也。 食神太旺而带印,有种种不同,夏木见火,火旺木焚,运喜印绶,用水润木也。若食神旺,带印而利财者,本篇未有其例。兹另举敝友李君一造: 戊 戌 己 未 丙 子 庚 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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