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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带七煞。不论合煞制煞,运喜食伤身旺之方。
财带七煞,如煞不合去,或不制去,则应以煞为重,不当再论财也。如论财篇毛状元命,所谓合煞存财也。
乙 酉
庚 辰
甲 午
戊 辰 天干乙从庚化,地支辰合酉来,财生煞旺,当以午中丁火 制煞为用,财当煞攻身,岂可为用乎?喜得生于辰月,又得 辰时,甲木余气犹存,然究嫌身弱。运行寅卯身旺之地,丙丁制煞之方,宜其贵也。乙亥甲三运,亦帮身助旺,唯子运 冲午,恐有出死入生之难,虽子辰相会,恐未易解。身弱宜 印,而制煞之格不宜印地者,恐其制伤夺食也。
又论财篇李御史命,所谓制煞存财也:
庚 辰
戊 子
戊 寅
甲 寅 戊寅日坐长生,干得此助 ,身旺以食神制煞为用,财 泄食神而生煞,非可为用也。子辰相会,土金水木,一气流通,确为贵征。行运食伤身旺之地固美,印地亦吉,但行支而不行干,见丙火,不免克去庚金,为伤用也。
财用煞印,印旺最宜,逢财必忌。伤食之方,亦任意矣。
月令财星而透煞印,以印化煞为用;财生煞旺,只论煞不论财也。印为用,故逢印旺最宜,见财破印必忌。而食神伤官之宜忌,则须看四柱之配合矣。
乙 丑
丁 亥
己 亥
乙 亥 论财篇赵侍郎造。喜财藏支而不透,天干煞印相生,以 印化煞为用。甲乙运官煞生印甚美,申酉运虽食伤生财当煞,而原局煞有印化,虽非吉运,亦无碍也。癸未运吉,壬运合丁,化煞破用,所谓逢财必忌也。
丙 寅
癸 巳
癸 未
壬 戌 论财篇林尚书造。寅午戌为火局,午易为巳,虽不成局, 而有会合之意,未又暗合午火,地支财旺而透丙,固当以财 为用也。但财旺身轻,运宜劫印扶身之地。早年甲午乙未,必然困苦;丙申之后,气转西北,火不通根,印绶得地,其贵宜矣。
丙 辰
癸 巳
壬 戌
壬 寅 论财篇王太仆造。与林造相似,虽辰为水库,究嫌根轻身弱。运至申酉而发迹,两人所同也。 丙 辰
丙 申
丙 午
壬 辰 丙坐午刃,申辰拱合,而透壬,固弃财而用煞矣。然 其佳处,全在午刃,身强方能敌煞也。壬水生申,为秋水 通源,用神进气,运行己亥、庚子、辛丑、壬寅金水之地,煞 所以贵也。为论财篇一尚书命。此造宜归之偏官格或煞 刃格中,因月令申金为财,故列于论财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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